该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的、供14周岁及以下儿童(鞋号不大于250nm)日常穿用的鞋类。该标准不适用于童胶鞋。
技术要求
1、物理机械性能
1.1 鞋内外应无漏出的钉尖
1.2 全鞋(包括鞋上附件、鞋跟等部件)不允许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
1.3 鞋内应无断针
1.4 对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,不应完全容入按 GB 6675.2-2014 《玩具安全 第2部分:机械与物理性能》中 5.2 要求的小零部件试验器
1.5 附件应安装牢固。婴幼儿鞋上小附件抗拉强力应 ≥ 70N
1.6 钢勾心应符合 GB 28011-2011 《鞋类钢勾心》的规定
1.7 有效跟高应不大于25mm
2、异味
异味等级≤2级
3、限量物质
限量要求如下表,检测部件按 GB/T 29292 《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的限量物质》分类后进行相应的试验。
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。它被普遍应用于玩具、食品包装材料、医用血袋和胶管、乙烯地板和壁纸、清洁剂、润滑油、个人护理用品(如指甲油、头发喷雾剂、香皂和洗发液)等数百种产品中。
从目前的情况看,人们对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最为重视。欧盟于1999年就正式作出决定,在欧盟成员国内,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与口接触的玩具(如婴儿奶嘴)以及其他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进行严格限制。专家发现,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进口中,如果放置的时间足够长,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,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,也可引起儿童性早熟。